《现代司机报》8月14日曾以《力帆车主买车买出的麻烦》为题,报道了杭州周女士购买的力帆车“在质保期内享受不到厂家的保修服务,还曾被告知新车为‘路试车’”的事。在问题不能彻底解决的情况下,周女士向《现代司机报》维权热线求助。
接到周女士的求助电话,本报维权热线就该情况和力帆汽车厂家进行了沟通。8月15日,一位自称力帆汽车市场公关部的秦姓女士给记者来电,她首先否认了“路试车”一说,并称周女士反映的“不保修”的车辆部件经她们确认都已经过了质保期。不过,该人士表示,她们仍愿意补偿用户5000元并延长一年的整车质保期来处理此事。
8月21日,本报回访了周女士,周女士却表示,虽然厂家愿意补偿5000元并延长一年的车辆质保期,但由于厂家的态度恶劣,她拒绝和解。截至发稿时止,周女士准备用法律手段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随后,记者又联系到负责处理此事的重庆力帆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的大区总监曹锋。曹锋同样否认了“试路车”之说。他解释说,周女士之所以怀疑该车为“路试车”,主要是因为有一段时间他们内部的电脑系统出现了故障,车辆才显示为“路试车”的,服务站也是看到此信息后拒绝保修的。事实并非如此,周女士的车从生产到提车没有经过多长时间,根本不可能是辆“路试车”。
“那么,电脑系统出现故障后,是不是所有的力帆车都显示为‘路试车’呢?”记者问。曹锋回答说:“这个我不太清楚。”当记者问及是否就此事和周女士发生了争执时,曹锋说他不便表态,也欢迎周女士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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