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车返回途中刹车失控,车翻人伤;车主维权8年无果,累计损失160余万元;姗姗来迟的召回公告,令这位媒体公开报道的“首例刹车失控帕杰罗车主”再燃申诉信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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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回”重燃车主申诉信念
“三菱这次的召回对我来说是一个有力的证据。目前我正在积极准备材料,打算在近期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诉。”8月15日,媒体公开报道的“首例刹车失控帕杰罗车主”,西安的刘文红向《现代司机报》透露。刘文红说,三菱公司的召回行为,至少证明了该车的制动系统存在缺陷这一事实。他的帕杰罗V73越野车的出厂日期是2000年4月,正好在召回时间范围内。
刘文红所说的召回,指的是今年7月3日日本三菱汽车工业株式会社通过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召回公告。公告称,日本三菱公司决定从7月15日起,召回自2000年2月15日至2003年8月18日期间生产的部分2001年款及2003年款帕杰罗越野车,共计9778辆。召回理由是:召回范围内的车辆其液压制动助力器(HBB)蓄压器内部的树脂隔膜在生产过程中的作业不当,导致部分隔膜受损。
对此,刘文红的代理律师、北京市展达律师事务所的周泽律师显得比较兴奋,他也认为三菱公司本次的召回行为对车主来说是很重要的证据。周律师在接受《现代司机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他对这次申诉比较有信心。
被忽略的“故障代码”
周泽律师之所以这么有底气,关键在于该事故车的鉴定过程中曾被发现过制动系统故障码。
2001年,刘文红与三菱汽车共同委托西安汽车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对事故车辆进行了质量检验。质检站出具的“检验结论”为:“该事故车经外观检验制动系统完好无损。电脑自诊系统检验,显示制动系统出现故障代码为53、78。经制动力台架检验,三次数据不便于判断该车制动系统是否合格,可用其他方法进行确认。”其中,检测报告的附件详细注明:电脑自诊系统检验,读取电脑(液压制动加力器HBB部分)故障码,发现有53、78两故障码,三次制动力台架试验两次未达国家标准。
除了这份检测结论外,刘文红等人在二审时提供的证据中,还有出自三菱汽车公司的《有关V73检修服务活动事宜的函》、三菱汽车西北代理商致帕杰罗V73用户的信、三菱汽车答谢用户服务活动说明资料。这些资料显示,在2001年,三菱汽车就因为液压制动助力(HBB)蓄压器问题而对用户实施过“免费更换液压制动总泵(HBB)蓄压器”的服务活动。刘文红认为,该免费服务活动足以证明早在2001年三菱公司就已经知道了帕杰罗存在的制动缺陷。
值得一提的是,尽管2001年时我国还没出台《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但在当年的2月8日,中国国家检验检疫局却发布通知,要求停止对三菱帕杰罗另两款车V31、V33的进口。原因是经调查后发现,自2000年9月以来,宁夏、云南地区发生了两三起三菱旧款V31、V33帕杰罗越野车在行驶中制动突然失控的事故。并且,当地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检验指出,发生上述现象是因设计不当造成。为此,2001年2月12日,三菱汽车公司曾公开道歉并承诺召回“问题车”。
8年维权花了百万元
发生在2000年的那次交通事故,至今让刘文红心有余悸。如今近8年过去了,可他受伤的腰至今都弯不下去,与他同去接车的好友陈平的颈椎至今也还带着伤痛。
刘文红说,2000年 8月25日,他在天津保税区以55万元的价格购买了一辆日本三菱公司生产的帕杰罗V73越野车,好友陈平与他轮换驾驶该车回西安。次日凌晨驶至开洛高速公路152Km+300m处时,因刹车失控发生翻车事故,车辆毁损严重,车内的刘文红、陈平及二人各自的孩子刘晨、陈孟烨4人全部严重受伤。
提车不到24小时就出现刹车失控事故,刘文红等4人因此怀疑该车制动系统存在质量缺陷。2001年3月,在交涉无果的情况下,刘文红等4人分别以三菱公司为被告,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提出总额超过300万元的索赔。其中刘文红除提出损害赔偿外,还以三菱公司销售事故车时知道该车制动系统存在缺陷为由,根据消费者权益保障护法关于欺诈消费者责任的规定,向三菱公司提出了双倍赔偿购车款的请求。
2004年12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最终以“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事故车存在导致事故发生的制动系统缺陷、经审理并未得出事故车存在质量问题的结论”为由,没有支持刘文红要求双倍赔偿车辆价款的诉讼请求。考虑到刘文红、陈平、刘晨、陈孟烨是在使用三菱公司生产的车辆时发生事故并致人身伤害,法院最终判令三菱公司对刘文红等4人予以适当经济补偿。具体数额是补偿刘文红、陈平人民币各2万元,补偿刘晨、陈孟烨人民币各3万元。
刘文红等人不服一审判决,继续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但让刘文红等人没想到的是,2005年底二审法院做出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判决结果。
这个判决结果对刘文红等人来说无异当头一棒。在他们看来,自己理由充分,证据充足,可没想到,5年后却等来了这样一份判决书。2006年4月,心有不甘的刘文红等人委托周泽为代理律师申请再审,不料此案一拖又是近两年,直到前不久,北京高级人民法院驳回申请为止。
刘文红告诉记者,除了55万元的购车款外,车辆出事后近8年来,他已经花去了160余万元的治疗费和各种维权费。但就算这样,他还是要将维权进行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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