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多名司机反映,在山西离石高速公路上的“超车”行为,被当地巡警以“违反交通管制强行通过不听劝阻”为由进行高额罚款。司机对巡警的这种做法提出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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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 离石巡警执法地点
7月14日,辽宁省忠旺集团司机李德涛驾驶大货车在山西吕梁至汾阳的军汾高速公路上向太原方向行驶。15时25分行至吴城路段时,发现前边的两辆车行驶缓慢,左边车道没有车,李先生就从左车道超车,超过后向右边并线回到第二车道。这时,前边不远站在第二车道的交警打手势让他停车,拿走他的驾驶证、行驶证,让他把车开进服务区(图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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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 李德涛超车被拦的过程
当时,服务区里停着一辆警车,车里的警察让十多名被收去“两证”的司机在警车前站成一排,然后逐一按车号传叫,叫到车号者到警车的车窗边接受处理。
李先生的车车况正常,而且是空车,结果交警还是给他开出了2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图3)。决定书上写的是:“机动车违法(反)交通管制强行通过,不听劝阻”字样,决定书编号为“晋公(交离)决字〔2008〕第2008号5691”,盖的公章是“山西省离石市公安局公路巡逻民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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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 离石巡警开具的处罚决定书
李先生不明白怎么就算“违反交通管制强行通过”,而且自己也没有“不听劝阻”的情节。交警说:“这是严管路段,不许超车。”可是,李德涛和他的同伴王春亮是从陕晋交界的军渡进入这条高速公路,一路没看到禁止超车的标识牌。
李先生认为,离石巡警对他的处罚没有事实依据。即使在这里超车违法,也只能按《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的“警告、2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条款进行处罚。他们所谓的“严管路段”与《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的“交通管制”根本就不是一个概念,不能因为哪项罚款额高就随意套用哪项。
另有一位陕西司机金朝晖来电话反映,他经常跑这段路,最近他发现,许多外地司机在军汾高速公路上因为超车被以“违反交通管制强行通过不听劝阻”的理由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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