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讯 本报近日接到市民刘小姐的投诉,称广州有停车场还按每两小时10元收费;王先生也投诉在停车场停车才半小时,就收费10元。这是自本月1日广州新的路内、商业停车场收费标准出台后接连接到的读者投诉,究竟情况如何,记者昨天特地前往了解被投诉停车场的收费状况。
昨天下午,记者走访了白云宾馆停车场、友谊商店停车场以及世贸大厦停车场。见到在停车场出入口都标明了收费标准,车主凭IC卡记录的出入时间交费。此前有投诉称“友谊商店停车场收费8元/小时,时间累计无封顶”的情况,现在也已经消失了。据停车场工作人员反映,新的停车收费标准出台后,车主普遍表示认可和接受。上述王先生在友谊商店停车场被收了10元,这也是执行了新标准的,因为他是在夜间9时左右停车的。按标准,晚上7时后在二类停车场停车的,一次确实应该缴纳10元。
至于白云宾馆的露天停车场,此前确实是按每两小时10元的标准收费,受到了市民的质疑。不过根据新标准,这个地方属二类地区,应按4元/半小时收费,不能再按每2小时收费,现在该停车场已改正了。据了解,像白云宾馆一带地方,是密集的居民区,作为二类地区晚间停车时段比以往更人性化、更划算。从晚上10时提前到晚上7时开始,收费标准仍是10元/次,一个月也就300元。这样就比小区室内停车400元月保费还便宜,因此吸引了很多市民泊车,以至于来此购物消费的人们都没法停车。因此这些停车场很希望能够将夜间时段推后。
不过,广州市物价局有关负责人重申,从7月1日起,广州路内停车场划分为三类地区进行收费,一、二、三类地区白天收费标准分别为5元、4元、2元/半小时。停车不到15分钟免收停车费,停车15分钟以上但不到半小时按半小时计算;夜间则按10元/次收取,二类地区是从晚上7时开始。这个时段要严格执行不能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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