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讯 7月10日,记者从佛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9月1日在禅桂新区域北片区实施禁限货车通行交通管制措施。9月1日至9月30日为纠正教育期,对违反禁令的货车,不作处罚。10月1日开始,对违反禁令的货车进行200元以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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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日开始,对违反禁令的货车进行200元以下处罚
9月只纠正教育不处罚
9月1日起执行交通管制(实施范围、实施的交通管制措施详见本报7月1日C02版《禅桂和南海部分路段近期将禁限货车》)。
据了解,9月1日至9月30日为纠正教育期,对违反禁令的货车,执勤民警对驾驶人进行纠正、教育,并派发宣传单张,不作处罚。10月1日开始,各辖区大队集中警力,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对违反禁令的货车进行200元以下处罚。
市交警支队交管科科长陈耀洪介绍,禅桂中心区域道路车辆的供需矛盾日益突出。特别是每天上下班时间主要道路都会出现交通拥堵现象。国内其他主要城市中心区域早已执行了相关的限行措施。
据介绍,禅城、桂城近几年来已分别对1.75吨、1.5吨货车执行了限行交通管制,而此次的禁限范围进一步扩大。
“希望通过限制尽可能地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陈耀洪说,2007年,禅城区内涉及货车的交通事故中,一般程序以上的占30.8%;死亡37人,占禅城交通事故死亡人数的40.65%;有人员受伤的事故共149宗,占有人员受伤交通事故的28.11%。
包括确需在禁行时段内用于城市防灾、医疗、环卫运输、市政建设、维护、生产急需等
通行证免费办理
部分货车可办理禅桂新区域北片区货车通行证(以下简称“通行证”)。通行证按统一样式由办证部门印制,申请、办理通行证不收取任何费用,通行证有效期不超过1年。
据介绍,发放通行证的货车主要包括:确需在禁行时段内,用于城市防灾、医疗、环卫运输、市政建设、维护、生产急需等。
“此类以外的货车,除紧急情况外不发放通行证。包括持有禅城区内牌照的货车也不能得到通行证。”有关负责人介绍,“因此,希望区域内的企业,要根据禁行时段进行空间、产业布局上的调整。一些送货需要的车,希望能调整发货时间,不要在禁行时间内出入。”
据了解,8月中旬起,有需要、且符合办证条件的车主可申请办理通行证。办证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跨区的在1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通知办证人员领取通行证;对不符合条件,办证部门应当通知办证人员,并说明原因。
通行证的使用范围包括:禅桂新区域北片区(东以桂澜路为界;南以魁奇路为界;西以佛山大道、文华北路为界;北以文昌路、海八路为界)实施禁限货车通行的区域。
交警部门对持有通行证的货车进行监管,发现在通行证有效期内,有2宗以上(含2宗)在禁限区域内的交通违法行为的,可收缴通行证,并通知申请单位或个人,撤销通行资格,以后不再予以办理。
已办理通行证的车辆,不按指定的路线、区域或时段通行的,执勤民警按《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八条第十三项第一种行为“违反禁令标志指示”对驾驶人进行处罚,并在通行证上记载违法情况。处理完后,驾驶人应按执勤民警的指引,选择最近的路线立即驶离禁限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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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证流程
申请单位或个人可通过“佛山警务在线”网站(网址:http://www.fsga.gov.cn/)下载或到办证部门领取《佛山市禅桂新区域北片区货车通行证申请表》,连同相关资料向办证部门提出申请→办证部门核对资料→发回受理回执→办证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跨区的在10个工作日内)通知办证人员审批情况→持受理回执和行驶证领取通行证。
申请和发证
申领单位或个人,按照下列规定向交警部门提出申请:
1.在禅城区范围内(不含佛山大道、汾江河域以北区域)行驶的,应当向佛山市公安局禅城分局交警第一大队提出申请。
2.在禅城区佛山大道、汾江河域以北区域行驶的,应当向佛山市公安局禅城分局交警第二大队提出申请。
3.在南海区范围内行驶的,应当向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交警大队提出申请。
4.跨区行驶的,应当向佛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交管科提出申请。
办理地址
1.跨区行驶的,到佛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违法处理大厅办理,地址:佛山市禅城区佛山大道国际车城内,咨询电话:82981304。
2.在禅城区范围内(不含佛山大道、汾江河域以北区域)行驶的,到佛山市公安局禅城分局交警第一大队办理,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城门头西路10号交警大楼四楼409室,咨询电话:82244933。
3.在禅城区佛山大道、汾江河域以北区域行驶的,到佛山市公安局禅城分局交警第二大队办理,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塱沙路1号交警大队八楼809室,咨询电话:82981390。
4.在南海区范围内行驶的,到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交警大队办理,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海五路交警大队二楼办证大厅,咨询电话:86252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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