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韶关撤了7个收费站,添了9个代收点。在韶关沿线下京珠高速要收“通行次票”费。
最近有不少司机反映,京珠高速公路广东省韶关沿线的9座收费站,代收韶关市的道路通行次票费,把韶关市“还贷”道路的通行费,提前到下高速前收取,而且对外地车辆,不管走不走“还贷”道路,一律收费。
4月1日,河南客运司机赵显松从湖南进广东,因为坪石至大桥之间路段堵车,他在坪石下京珠高速,坪石收费站不仅收取湘粤省界至此的20元高速公路通行费,还硬性代收韶关市道路的通行费20元,其“粤北区广东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通行费发票”金额是“20+20=40元”。
赵显松下高速后约500米就进入省道249线,省道249线收费15元,显然,坪石收费站代收的20元通行费与省道249线无关。
赵显松沿249线继续前行约20公里就回到京珠高速,进口是大桥收费站,进入大桥收费站后,仍按京珠高速收费方式领计程卡。
记者查阅了《韶关市机动车辆路桥通行费年(次)票制暂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该《细则》中的路桥收费站整合方案如下:
韶关市实行机动车辆路桥通行费年票制后,撤销G323线江口、西联两收费站,撤销G106线黄岗、凉沙两收费站,撤销S248线南郊收费站、S253线马坝收费站和G105线马头收费站。保留G323线附城、东郊两收费站、G107线坪石收费站、G106线官渡收费站、S244线黄陂收费站和G105线华溪收费站。方案称,撤销的7座和保留的6座收费站属于政府还贷道路收费站。
《细则》第五条规定:对由京珠高速公路进入韶关境内的非韶关籍车辆,委托京珠高速公路在韶关境内的各出口收费站单向收取非韶关籍车辆的通行次票费。今后建成通车的、在韶关境内的高速公路出口均按该方案实施。
从今年4月l日8时起,京珠高速韶关段的翁城、沙溪、韶关南、韶关、乳源、东田、大桥、梅花、坪石等9座收费站已对出高速的非韶关籍车辆征收通行次票费。
整合结果是撤销了7座收费站,新增了9个代收点。这9个代收点标着:“代收韶关市(非韶关籍)通行次票费。2008年4月1日起征收”字样。原本走“还贷路”才收的钱,现在变成出高速路就得交,至于走不走“还贷”路,是司机自己的事。
反映问题的司机说,这就如同进公园要买门票,但人家没进公园,他却硬要向路过公园门前的行人收门票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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