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昨天正式公布,将于6月1日正式实施,有效期为5年。原《大连市交通安全责任制暂行规定》和《大连市道路交通安全防范责任制》同时废止。新法规中出现很多新提法、新要求,值得关注。
新规定中要求,营运车辆要逐步安装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汽车行驶记录仪和GPS等先进技术设备,配合监管部门实现对营运行为的动态监督和管理;保证运输学生的校车达到使用年限在8年以内、安全技术状况符合国家标准、相关设施齐全有效的要求,且必须是7座以上,中小学幼儿园购买或租用专门用于接送学生的机动车,必须做到安全技术检验合格,取得运营资质,保证不租用外地号牌机动车、个人所有机动车和拖拉机、三轮汽车、低速货车、拼装车、报废车接送学生;运输学生校车的驾驶人为驾龄3年以上、3年内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记录的本地居民,出租车行业应保证出租车驾驶人符合驾龄2年以上,并取得交通部门合法的出租车客运资格证件;公安机关将会同交通、安全监管部门对发生超速50%以上,超过额定乘员20%以上的客运企业进行督促整改,并依法追究企业法人、安全管理责任人和车主的责任,对一年内累计两次超员的客运车辆驾驶人,要通报交通部门责令所属企业对其进行教育和处理,对一年内两次超员20%以上或者一次超员50%以上的,要通报交通部门,建议责令所属企业对其予以调离岗位或者解聘处理,对超速50%以上,属营运车辆的,安全监管部门要会同公安机关交管、交通等部门,除依法予以处罚外,还要追究企业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据悉,该新规定已在大连政府网上公布,市民可以登录www.dl.gov. cn查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