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晚报讯 (记者安震 孙宾报道)3月17日,自治区工商局12315投诉举报指挥中心公布了自2008年1月1日到3月17日,自治区汽车类投诉情况。数据显示,汽车类投诉已经升至继手机类、服装鞋帽类后的第三位。而在2007年,汽车类仅排第七位。
汽车类投诉排第三位
记者在自治区工商局12315投诉举报指挥中心了解到,自2008年1月1日到3月17日,汽车类总咨询、投诉、申诉、举报信息共233条。
投诉中心负责人告诉记者:“2008年的汽车投诉大幅度上升,已经从2007年的第七位上升至第三位。汽车类投诉多集中在维修行业和售后服务上。”造成这一现象除了消费者维权意识的逐步完善外,商家忽略维修和售后服务也是原因之一。
举证难困扰汽车维权
“鉴定一个车窗就要5000元?”说起汽车维权,车主王刚告诉记者,举证难困扰汽车维权。记者从消费者协会了解到,目前仅新疆交通科研所汽车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站负责全疆汽车部分质量鉴定,而在科研所做一次质量鉴定最低费用为6000元,最高的要6万元。
新疆交通科研所工作人员坦言,目前我国汽车检测鉴定的机构很少,具有新车检测资格的鉴定机构只有十几家,国家级汽车检测中心仅5家,而且有的检测项目还没有国家标准,且检测机构的设备不全、手段不足,无法明确界定汽车质量问题的责任方。
律师张进军告诉记者:“对于投诉或直接起诉至法院的汽车质量纠纷,很多需要进行车辆技术鉴定,以分清双方责任。因此,想要划分清楚责任,消费者只能通过质量鉴定。”如果消费者执意要做质量鉴定,就必须自掏腰包为昂贵的鉴定费买单。而如果不做鉴定,就失去了一次“辩白”机会。
消费者期待“汽车三包”
“如果汽车也能和手机、家电那样出个‘三包’该有多好。”说到汽车维权,车主王刚这样告诉记者。自治区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闫保平认为,汽车消费投诉已经成为全国十大难点之一。汽车消费投诉量很大,除了举证、检测、鉴定难,就是因为相应的法规不到位。
闫保平提醒消费者在购车前,一定要详细了解车的性能、车养护情况。在购买汽车后,维修的票证、所更换的配件等都要保存好,并且要向对方咨询,给你提供了什么样的维修,要明白消费。我们也要求规范厂家,建立详细维修记录,汽车出了什么问题、维修原因、处理方法、维修方式等都要详细记录,提出要求索要这些内容,作为以后投诉证据。
新车“三包”政策没有出台,消费者购新车如果遇到相关质量问题,可以向商家索赔,更换配件,商家可以向厂家追讨,如果不予以解决,消费者可以向消费者协会、质监、工商等相关部门进行投诉,如果仍然无法解决,可以到法院起诉。
□记者感言
汽车消费需要天天3·15
从“集体砸奔驰”“驴拉宝马”……一些汽车投诉已经演变成“过激维权”,主要原因还是和目前汽车方面缺少相关的法律标准有关,车商们还有可以推诿的空间。另外,国内汽车行业发展迅速,车商们在卖出大量新车之时,服务消费者的意识并没有同步增长,表现在汽车的售后服务水准都还无法满足消费者的需求。
我们呼唤汽车消费能够天天3·15。车商们一方面是努力提高产品质量,另一方面需要诚心实意对待消费者,要把消费者的投诉“遏制”在服务店,让投诉者气愤而来,满意而去。那样,即使是在3·15后,“负责任”也就不会成为一句空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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