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记者 鲁晟
辽宁省瓦房店市市长曾说:“我们市政府也有网站,但不如赵明维权网有吸引力,原因是他的网站更贴近群众民生。”2003年3月,“赵明维权网”受到人们广泛关注,这个网站反映的许多问题与政府部门有关。与众不同的是,该网站创办人就是一名交通警察,他就是专为司机说话的老交警——赵明。
驾车人维权真的很难
赵明来自辽宁大连瓦房店,来自基层的公安交管部门,也是文明执法的代表。他认为,体制上的原因使驾车人维权举步维艰,“驾车人维权难,难在法制建设不完善和执法不规范上。驾车人的生存特点是流动、分散、点多、面广、线长,势单力薄,异地告状难,异地维权成本高等,而现行的交通管理体制的政出多门、多头管理也给驾车人维权增加了难度。”
赵明认为,驾车人的维权难,既有宏观的体制问题,也有微观的个案问题,更有法律、法规不健全,互相交叉、互相扯皮、标准不统一的问题。比如,交通部的文件明明规定返程的出租车可以有条件地载客,而有关部门却以非法营运处罚;公安部门负责车辆数据进行登记,交通运管部门不认可,按擅自改装处罚;在超限问题上,交警和路政都有处罚权,互不认可,同一超载行为,交警按“超载”罚,运管按“未经许可擅自超限”罚,城管按“超重行驶道路”罚,路政按“超限行驶道路”收补偿费,收费站按“超限”加倍收取通行费,这是否属于重复处罚?此外,大货车“三证”不统一,涉及到养路费征收标准乱等政策矛盾、各自为政的问题。
驾车人维权功在社会 利在国家
那么,驾车人维权是不是就难以为继,甚至不可能了呢?“为驾车人维权,是法制的需要,是发展的必然,是广大驾车人的人心所向。驾车人维权不仅可行,更有着明显的功利效果,其作用和意义都很大。驾车人维权是有着构建和谐社会的政治背景、法制建设不断完善的背景、群众法制观念增强的背景,还有各地各级新闻媒体强烈关注的背景,这些都是驾车人维权的‘利好’条件。”赵明坚定地说,“我们有理由相信,驾车人的维权工作总有一天也会向农民工维权问题一样,受到党和国家高层的重视,得到全社会的关注。”“维权成功的结果,不仅仅在于自己不吃亏,其所取得的稳定、和谐的实际效益,是功在社会,利在国家。”赵明认为,应建立一种新的、常规、长效机制。应当逐渐从个体、个案、被动维权中走出来,向组织维权、制度维权、主动维权、联合维权转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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