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阳女市长范晓岚撞死小学生”的新闻在继续。湖北当阳市交警部门首度回应称,已认定女市长范晓岚负全责,但撞死男童属过失不必刑拘。交警之所以做出这样的回应,是建立在“不管范晓岚是不是市长,在事故处理中她就是一名司机”的原则。(《新京报》4月16日)
自从“市长撞死人”的新闻被报道后,舆论进行了广泛的关注,有的从“交通肇事罪”的角度去分析,有的从“公平处理”的角度去分析,有的从“乱用公车”的角度去分析,有的从“异地任职”的角度去分析,有的从“后车之鉴”的角度去分析……这些舆论分析,很好很必要,但都是对范晓岚的“市长身份”经过想象之后的分析,却没有从一名司机的角度去反思这起交通事故。作为一名司机,出了交通事故,我们首先应该反思的是这名司机当初是怎么拿到驾照的。
出事的当天,范晓岚市长是公车私用,是自己驾驶,并没有什么特别紧急的公务要处理,还在学校门口超速行驶,可见范晓岚市长的驾驶技术并不高超,或者说范晓岚市长的“车德”并不好,这不能不引起我们的一种揣测:范晓岚市长的驾照是货真价实考过的吗?官员学开车、拿驾照,目前确实存在一种腐败现象,就是跟着司机学开车,拿着公车来练车,通过权力拿驾照。不知道,范晓岚市长是不是这样一种情况。如果是,那就是权力滋生的一个“马路杀手”。
如果范晓岚市长的驾照确实是货真价实考过的,我们就更应该去反思一下我们驾照考试本身了。根据笔者考驾照的感觉,在我国考驾照是机械的,是宽容的,是很容易的,甚至还是存在腐败的。而根据介绍,在国外,如美国、新加坡的驾照考试,则是人文的,是严格的,是很难的,是清廉的。
我看过一篇介绍在美国考驾照经验的文章,说在美国驾照的路考很难,如转弯不回头看是考不过的,路上有人不停车避让是考不过的,学校周围鸣笛是考不过的等,很多人是考了十次二十次才考过的,于是有人总结了在美国通过路考的“金玉良言”,即“摇头晃脑”——向右拐弯需向左回头,向左拐弯需向右回头,左右变线必须向变线方向回头看;“左盼右顾” ——开车时头部和眼神的反应要敏锐,每八秒内要眼扫后视镜一次;“stop”——随时准备停车,切忌国内的“一看二慢三通过”。我还看过一篇介绍在新加坡考驾照的文章,一个在中国已经有了驾照的人在新加坡三次都没有考过,第一次是因为无意之中和陪考官聊了天,第二次是因为右转弯时没有转头向后看一眼,第三次是因为送了陪考官一个中国结。这名中国人吸取经验教训,总共考了12次才通过考试。
而据媒体报道,美国、新加坡都是世界上车祸发生率最低的国家之一,而中国却是世界上车祸发生率最高的国家之一。在中国,官员的任命都是经过了“德能勤绩”考核的,理论上应该是全社会的榜样。开车也一样,反思中国车祸发生率高的原因,不妨首先从官员的车祸事故中去分析原因,这也许是我们应该从“市长撞死人”的事件中进行反思的一个角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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