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实施以来,北京道路上因小剐蹭、小追尾而引起的拥堵减少了六成以上。现在北京每天发生的交通事故中,大约有七成多是可以通过快速处理方式解决的。但是,从八个月的实践看,“快速处理”对不少司机来说仍然是个难题。
难题之1还是分不清责任
在《快速处理办法》中,总共规定了七大类明显的“全责”事故。这七大类分别是追尾、逆行、倒车、溜车、开关车门、违反交通信号、未按规定让行。此外,《办法》中还规定一种“依法应负全部责任的其他情形”。
这几项中,最容易出问题的是“溜车”和“未按规定让行”,即使是交警,在遇到是溜车还是追尾的事故时也很难立刻辨别出来。因一些驾驶员对法律理解有偏差,或驾驶过程中产生某种错觉,发生事故之后,双方司机很容易就“谁应该承担全责”产生争执。
主辅路车辆让行。有的司机在辅路直行,被正从主路拐出来的车撞到,于是认定是对方责任。在通常的并线事故中,正在变更车道的车应该承担全责,这一点为广大司机熟知。但事实上,主路车碰撞辅路车的事故中,应该适用的并非“变更车道车让直行车”,而是“辅路车让主路车”,应由辅路车承担责任。这样的情况对警察来说很容易判断,但司机理解起来确实需要一个过程。
难题之2无责车不要赔付还签不签“协议”
北京很多道路车辆行驶速度很慢,在一些轻微的碰撞中,车子质量较好的一方确实没有什么损失。为了避免麻烦,不少无责司机在看到损失不大的时候,表示不愿追究。但这时,如果对方车辆有损失,而无责司机不签“协议”,有责方也将无法向保险公司办理索赔手续。因此,碰到这种情况,即使无责方放弃赔付,也还要和对方司机一起签下“协议”。
难题之3不会标记现场
在造成公共设施或其他公共财产损坏的单方事故和当事双方对责任有争议的事故中,挪车之前,司机应该对事故现场进行简单标划。对不少司机而言,应该标划什么东西、怎么标划,对从未学习过事故处理的普通司机确实不太容易。
《快处办法》实施之后,对需要标划现场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在固定机动车停车位置时,只需要用石笔或粉笔在车辆的每个车轮外延中心垂直于地面上标划“Т”型线。如果是多车轮的车辆,只需标划前后四个车轮即可。
但是,对新手而言,一来不容易弄懂标划现场的方法,二来在北京的繁忙车流中,确实有点危险,可能会被后车追撞,出现二次事故。
难题之4碰到“无赖”司机怎么办
“快处”实施以后,最让司机们担心的无疑是“签了协议以后,对方耍赖怎么办”,特别是在某些事故中,当事一方喝了酒,按照规定这时必须等待交警,可有些司机一来没有察觉对方喝了酒,二来对方表示承担全责,也就不愿再找警察。但当离开现场后,喝过酒的司机“耍赖”的可能性就比较大了。
如果当真遇到了这样的无赖,现在的解决办法只能是上法院起诉,没有其他维权途径。但首要的一点是,必须要掌握对方真实的电话或地址。
难题之5到哪里取得“协议书”
尽管《快处办法》实施已经八个月了,广大司机对自行处理事故也有了认识,但随车携带《快处协议书》的人还是凤毛麟角。想拿一份协议书其实非常简单,司机可以到交管局各个对外办公窗口(例如交通支队执法大厅)和各财产保险公司营业网点领取,也可在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官方网站自行下载。此外,目前,有一些加油站也可以向司机提供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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