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收费公路之所以被称为“天价公路”有两层意思:一是收费公路太多、太贵,二是收费年限太长。“天价公路”到底有多严重?此次国家审计署的“审计风暴”直击公路收费问题,公路高收费的秘密公告于天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有关规定,2006年审计署对北京、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山东、河南、湖北、广东、重庆、四川、云南和陕西等18个省(市)收费公路建设、运营、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得出以下结论。
违规收费严重
收费公路占国家公路总里程比重之多,明显违背了国家关于“公路发展应当坚持非收费公路为主,适当发展收费公路”的指导原则。
根据审计结果,截至2005年底,全国18个省(市)收费公路总里程13.31万公里,约占全国收费公路总里程的70%,其中政府还贷公路10.19万公里,经营性公路3.12万公里;全国共设置收费站点4328个,平均每个省(市)240个,其中广东省最多,为342个。18个省(市)累计征收通行费5100亿元。
除北京和上海外,“十五”期间,16个省(市)收费公路规模增加较快,新增二级以上公路的67%为收费公路,总里程达6.35万公里。至2005年底,这16个省(市)二级以上公路总里程的54%是收费公路,其中云南省为92%,四川省为90%,黑龙江省为86%,重庆市为84%。条件稍好的二级以上公路几乎都是收费公路。
四川省非封闭式收费公路上的284个收费站中,有131个间距不合规,其中10个收费站与其他站相距不到10公里。
一些地方政府和交通部门 从自身利益出发,把收费公路作为融资平台,在公路上违规设站、提高收费标准。
辽宁、湖北等16个省(市)在100条(段)公路上违规设置收费站158个,至2005年底违规收取通行费149亿元。按地方政府核定收费期限和目前收费水平测算,这些收费站点还将收费195亿多元。其中突出表现在:
一是公路项目建设中未使用银行贷款或使用了银行贷款但已归还,仍设有66个收费站;
二是在国家明文规定禁止收费的三级公路上违规设置30个收费站;
三是采取“一站多点”等办法,违规异地设置41个收费站点;
四是公路未建先收或边建边收,违规设置21个收费站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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