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汉林的“三超”通行证。
■ 湖北交警签发了《道路运输超长、超宽、超高物品临时通行证》。
■ 运输的设备超宽,必须摘除车厢栏板,肇庆征费稽查站却以“擅自改装”理 由扣车罚款。
■ 司机不明白:“这么重的设备,能架在栏板上运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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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冲稽查站拦车地点。
因《道路运输证》被扣车
最近,湖北司机但汉林给《现代司机报》司驾热线来电说,半年前他因为拉大物件在广东肇庆被罚了5200元,使他不敢再承接大件运输。
2007年7月,但汉林接了一件大型设备运输,事先在湖北咸宁市交通警察大队办理了《道路运输超长、超宽、超高物品临时通行证》,批准的通行路线是“湖北、湖南、广东”三省,没有限制具体路线,“三超”通行证的有效日期是7月8日至7月17日。从湖北启程,一路遇交警路政检查一律放行。
7月12日,但汉林到达目的地广东肇庆,路经肇庆市马房收费所时,被当地大冲公路征费稽查站人员拦下。但汉林当即出示了“三超”通行证,但由于《道路运输证》正在湖北进行年审,无法出示。稽查站人员用一辆有“运政”字样的车,把他的车押送到距检查点20公路远的大冲公路征费稽查站扣留,说是要上网查询是否为合法车辆。扣留之后又说马上要下班了,只能第二天再处理。
但汉林只能留宿当地,路查当时,他就给家里去了求助电话,家里立即找湖北当地运管部门开了证明,并发来传真,证明他有合法运营证,已经通过年审,尚未发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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