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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质疑交强险存在“400亿元暴利”而备受媒体关注的北京首信律师事务所律师孙勇近日表示,认为交强险缴费多、保障低,交强险也应该与国际接轨。
孙勇认为,多数国家交强险的赔偿限额都是保费的数千倍,甚至高达数万倍。
据悉,德国法律规定所有保险公司的交强险最高赔付额不得低于一定限额,如人身伤害不低于每人250万欧元,车辆损失最高标准不低于50万欧元。法律还规定,根据事故性质,总赔偿金额最高可达5000万欧元到1亿欧元,单个人的人身伤害险最高赔偿可达800万欧元。年保费从100欧元到2000欧元不等。日本普通家用车的交强险保费为每年3.95万日元,人身死亡的最高赔偿限额是4000万日元。
孙勇根据上述数据计算得出以下结果:德国对每个人的人身赔偿限额是年保费的1250-25000倍,而中国为9.6-1160倍。德国每辆车的车损赔偿限额是年保费的250-5000倍,而中国是0.33-40倍。德国每次事故的总赔偿限额是车辆年保费的5万-100万倍,而中国是9.93-1200倍。日本死亡赔偿限额是私家汽车年保费的1518倍,而中国是48倍。日本死亡赔偿限额是125cc以下摩托车年保费的3896倍,而中国是1000倍。日本伤残赔偿金的最高责任限额是私家汽车年保费的2025倍,而中国是48倍。日本伤残赔偿金是125cc以下摩托车的年保费的5194倍,而中国是1000倍。
“大部分国家保险责任限额是年度费率的数千倍,德国甚至高达5万倍以上。相比之下,中国这个倍数太低了。”孙勇称,“如果按照我的建议,交强险责任限额也应该与国际接轨,提高到5000万元,那么按照目前的方法提取准备金是合理的。但在责任限额如此之低的情况下,保监会却按照国际惯例提取责任准备金,一方面使得交强险年度财务报告显现不出太多利润,另一方面使得交强险责任准备金中每年潜藏了数百亿元的‘节余’。”
孙勇认为,根据国外的经验,即使赔偿限额定为5000万元,实际上绝大部分普通车祸的赔偿会远低于这个数字,每年交强险的人身伤亡赔偿应该不会超过520亿元,加上财产赔偿也不会超过600亿元,而每年全国的交强险收入可以达到800亿元。
不过,保监会此前回应,交强险年保费收入并没有这么高。截至今年3月底,我国共有机动车1.48亿辆,其中汽车5181.1万辆,摩托车8248.8万辆,拖拉机1331.2万辆。摩托车和拖拉机合计占机动车总数60%以上,车均交强险保费在100元左右。去年下半年,经审计的全国交强险保费收入为218.7亿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