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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鲁晟)7月24日,在保监会今年二季度新闻发布会上,新闻发言人袁力表示,保监会将会同有关部门,适时上调交强险责任险限额,为被保险人提供更高的保险保障。据了解,这是保监会首次正式表态,将提高交强险保额。
交强险规定一次事故赔偿限额为6万元,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仅5万元,如果事故中有多个受害人,那么分摊下来,每个人所得赔偿将寥寥无几。这样的保障水平广受质疑,车主往往在购买交强险的同时,还通过购买商业第三者责任险来规避风险,直接加重了车主负担。对此,北京市首信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市律协汽车与交通委员会委员孙勇多次质疑交强险保额过低,并提出了“按照现有费率水平计算,交强险完全可以实现人身赔偿不设限额”的观点(详情见本报7月9日相关报道)。
袁力表示,交强险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第一个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的强制保险的业务,它涉及的范围比较广。目前,保监会接到的反馈意见主要针对基础费率和保额这两个问题。对于基础费率的问题,保监会已要求各保险公司对交强险的经营情况进行核算,并聘请外部审计机构进行专项审计,这项工作完成后,保监会将公布各保险公司交强险专项审计报告,请社会各界监督,并根据总体盈利或亏损情况,要求或者允许保险公司相应调整保险费率。
按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保监会将根据保险公司交强险业务的总体盈利或亏损情况,要求或者允许保险公司相应调整保险费率,调整保险费率幅度较大的,保监会将进行听证。
针对保监会的表态,孙勇认为:“适时上调交强险责任险限额是保监会对交强险保额过低问题的第一次正式表态。以前,保监会对此采取回避态度,不利于交强险问题的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