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TV《法治在线》5月30日播出“退一赔一的保时捷”,以下是节目内容。
导视:90万保时捷惹来麻烦重重 (余先生:这种东西有什么用 算什么意思 完全是骗人的嘛)
16个月漫漫维权路路在何方 (余先生:宁可我亏五万块钱 你把我这个车退了 )
主持人:2007年3月27日,浙江省金华市法院审理了一起有关“消费欺诈”的案件,双方争议的就是画面上这辆进口保时捷车,车主是浙江省义乌的余先生,90万的保时捷,高级车,不过这高级车不但没给余先生带来高级享受,反而自打他买了这辆名车后的一年半时间里,烦恼就没断过。
解说:余先生是一位生意人,已是年近花甲的他在义乌经营着两家宾馆,业余时间余先生喜欢自驾游。
余先生:买个越野车呢 出去旅游比较方便 买个比较好一点的 路上少找麻烦 毕竟这个保时捷是世界知名品牌 为了以后不管在商业上也好 在企业形象也好 各方面服务啊 保修保养啊 各方面都能够周到一些 所以我特意要提出来 一定要原装的 要德国产原装的保时捷
解说:正是出于以上的种种考虑,余先生决定买一辆德国原装的进口保时捷,通过熟人介绍,2005年8月30日,余先生与上海华晨汽车销售公司义乌分公司的负责人季利进签订了一份购车合同。合同约定,车型为德国产原装保时捷越野车,售价90万元。余先生说当时合同还附有这辆车的配置单一份。在配置单上我们看到,除了打印的各种车辆配置以外,还有手写的两次保养 轮胎补充液等字样。合同签定的当天于先生支付了十万元的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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