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月至2007年2月,广西全区高速公路共发生各类案件109起,其中刑事案件103起(抢劫案37起,盗窃财物案57起),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582327元。柳南高速公路成为案件多发地。
■案件
今年2月以来,宜柳高速公路发生3起持枪抢劫案件;柳南高速公路来宾服务区于2月26日凌晨连续发生3起持刀抢劫案件致两人受伤;3月11日凌晨兴六高速公路横县服务区连续发生3起持刀抢劫案;3月12日1时7分,柳南高速公路635km处发生一起持刀抢劫案致一人受伤;3月13日3时48分,柳南高速公路667km处发生一起持刀抢劫案致一人受伤。
■特点
案发多在夜间
据统计,高速路所发生的治安及刑事案件多集中在22时至凌晨6时,广西在此时间段共发案95起,占发案总数的87.16%。
案件类型以盗窃为主
2006年1月至今年2月,全区高速公路发生盗窃案件57起,占发案总数的55.34%;发生抢劫案件37起,占发案总数的35.92%。
事发区域以服务区、收费站及其引道附近为多发点
高速公路服务区及其进出引道附近发生的各类案件为52起,占发案总数的50.49%,其中柳南高速公路新兴服务区、来宾服务区收费站出口附近共发生刑事案件38起。
■特别提醒
交警要提醒驾车人在服务区停车时要关好门窗,选择有灯光区域。有条件的服务区应增设报警警示牌,提醒过往司乘人员增强自我防护意识。
车胎被扎时不要在车胎被扎的地方停车,避开危险;车辆进入服务区,尽量做到人不离车。再次启动车辆时,绕车胎周围环视,看是否有可疑物品,同时重要行李不要放在车厢内显眼的地方,买东西时不要露财。另外,注意高速公路上的黑拖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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