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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将集中排查危险路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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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汽车消费网 |
2007年04月13日 |
来源:现代司机报 |
作者:朱丽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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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朱丽霞)公安部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再次对公路危险路段进行全面排查,其中高速公路、国省道、县乡道路曾经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交通事故的急弯、陡坡、连续下坡、视线不良、临水临崖等路段被列为危险路段。
公安部通知要求,各地在4月30日之前要全面开展排查工作,并将排查任务落实到各个基层交警。排查中要综合考虑本省的实际道路交通事故情况,研究制定排查方案。
公安部要求,危险路段的排查工作由公安交管部门牵头,配合交通、安监等部门一起形成联动机制,对排查出的道路危险路段进行实地分析、调研,并提出科学合理的治理整改方案。整改方案要参照省级督办危险路段的标准来确定,要按照公路建设的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及按照确保防范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要求进行整治。年内,省级督办危险路段整治率要力争达到90%以上,市级督办危险路段整治率力争达到85%以上。对于2006年未完成的整治的省级督办危险路段,要作为今年整治的重点,力争6月底前完成。
通知强调,对于山区的临崖临水的急弯路段,陡坡和连续下坡路段,要增设防护墙或波形防撞护栏;对于隐患突出的交叉路口、通过村镇等人口聚集区的路段,要增设交通信号灯,完善标志标线,必要时增加物理隔离设施,实施科学导流;对整改不到位的公路危险路段,以及正在施工的公路路段,要坚持典型引路,注意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和做法。年内,各省、区、市都要建立本省、区、市政该示范路段,同时要选取3至5个县(区),建立无危险路段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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