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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买来路不明的二手车可能是犯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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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汽车消费网 |
2007年02月10日 |
来源:现代司机报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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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一个专门抢盗机动车的作案团伙做出一审判决,主要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其余同案的20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一年至二十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值得一提的是,在这23名被告中,有些人并没有参与抢劫、盗窃以及倒卖、造假车牌等犯罪活动,他们只是为了贪些小便宜,以明显低于市场价的价格购买了这些来路不明的车辆,于是给自己埋下了这场牢狱之灾。
2005年2月1日凌晨3时许。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路东风桥北侧辅路300米,一辆深灰色的奥迪A43.0轿车被抢,车主被劫。
2005年3月19日凌晨,还是北京朝阳区东四环东风北桥,一辆黑色奥迪A62.4轿车以同样方式被抢,车主被打成轻伤。
……
在连续七八辆奥迪被抢之后,警方认定,此系同一伙罪犯所为。
就在警方紧锣密鼓展开侦破之际,110接警中心突然接到报案,赵庆顺、张永志、李彬等23人纷纷落网。
这是一个分工明确、流水作业的犯罪团伙,赵庆顺、张永志、李彬3人专门负责抢车,得手后将车以低价出售给窦立强,窦立强和李建忠再找人将车架号、发动机号打磨、改好,并联系王军、冯艳红等人制作假牌子、假行驶证等手续,最后将车加价后卖出。至于假牌子的号码,则是他们从街上找与被抢车辆同型号的车,按照其牌照号码套用的。
在这23人组成的犯罪团伙当中,也包括花钱购买这些车辆的人,因为警方认定,他们属于知脏买脏。如果没有他们的存在,这个犯罪团伙不可能如此迅速地打造抢、改、套牌、销、购这样一个完整的脏车“流通闭环”。正是这些买主贪小便宜的做法,使得犯罪分子更加猖獗。
殊不知,无论是买脏还是卖脏,都要受到法律的严惩,都要被判刑。
为此法官提醒打算购买二手车的消费者,一定要通过正常渠道,购买价位合理的二手车,不能图便宜,存在侥幸心理,否则不仅有可能造成经济上的损失,还可能触犯刑律,构成犯罪,最终人财两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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