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山东人士付先生在北京买了一辆面包车,由于是外地户口,当时不能办理北京市机动车牌照。为了卖车,该车经销商向其推荐一背户(具有北京户籍、与购车人素不相识,却将其身份证临时租借给购车人进行购车登记的人,)前提是付先生支付给背户300元的好处费。2005年3月1日,北京市撤消了外地人在北京购车上牌的禁令。由于种种原因,付先生一直没有办理该车的过户手续。
今年8月22日,北京市交管局发出的《关于加强机动车登记管理》的公告要求,“没有使用本人身份证进行购车登记的车主,在3个月内将车转到自己名下,否则,车辆将被撤消登记,变成黑车”。看到该公告,付先生立即找到自己车辆的背户人,要求对方配合自己办理该车的过户手续。结果对方却再次向付先生索要1000元,并称,不给钱,就甭想办理相关手续。付先生认为当初对方已经要了300元的好处费,如今再要1000元,这纯属敲诈行为。
北京市交管局相关人士给出的建议是:鉴于目前北京市交管局打击“职业背户”的目的,付先生可先与背户坐下来协商解决车辆的过户问题。实在不行,付先生可通过向公安机关报案的方式来解决此事。
(白异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