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临沂市车管所将预售大货车信息提前备案,不仅解决了车主上牌照问题,多年来一直困扰大货车司机的车辆核定吨位标准与行驶证记录不相符的问题也得到解决。
去年年初以来,山东省临沂市车管所在办理车辆上牌照手续时,经常发现一些大货车车主所购车辆,要不就是属于未上公告的车,要不就是提供的车辆数据参数不符合标准,因此不能为车辆核发牌照。由于对车管部门执法标准不清楚,有些车主误认为是车管所服务不好,还有些车主索性就不上牌照,非法上路行驶。为此车管部门压力很大。
针对车辆核定吨位标准与行驶证记录不相符这个多年来一直困扰大货车司机的问题,临沂市车管所领导主动与汽车销售商召开联席会议,要求汽车销售单位经营新车必须要提前到车管部门办理申报备案,凡是与公告数据不符的,车管部门会及时提醒汽车销售单位不能经营。这样既防止消费者购买车辆后无法注册登记,又避免了新车卖不出去的问题,最大限度地减少了汽车经营企业和消费者的损失。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山东省临沂市车管所严格按照公安部《车辆管理所等级评定方法和标准》以及公安部交管局车管工作“三基”建设方案要求,以车管部门“三基”工程建设为契机,以车管所等级评定为载体,规范执法,强化服务,在全面加强车管所建设的同时,大力加强县级车管所规范化建设,并专门抽调业务骨干,成立车管业务指导室,加强对县级车管所的业务指导。每周对各分所车驾管理业务进行网上监控、排查、分析,发现问题及时公布和整改。对整改不力的,分管大队领导和车管所长要到市车管所说明原因。与此同时,临沂市车管所每个月都要对各县区车管所办理的车管业务情况进行汇总通报,每个季度进行一次预防性的检查和暗访,从而推动了县所的业务工作。避免了车辆无牌上路行驶,也就等于把住了预防事故发生的第一道防线。(朱丽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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