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本报“周周3·15”维权热线接到河北唐山奔驰车主王女士的来电,王女士在电话中称,她先后购买了两辆奔驰轿车,但两辆车都不让她省心,先是190万元买的第一辆奔驰故障不断,后是98万元买的第二辆奔驰发现车面存在重喷漆现象。
一次维修费花了10多万元
2002年9月23日,王女士在北京中星创业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购买了一辆奔驰S600轿车。购车的各项费用加起来,王女士一共花了190万元。
此后,王女士发现该车总是故障不断,如发动机异响、后轮啃胎、悬挂系统渗油、底盘渗油等。其中最让王女士气愤的是该车悬挂系统的故障总是修不好,仅2005年12月8日的故障维修费用一次就高达10.5万元。
王女士认为,该车因保修期内就故障频出,已经给自己带来极大的不便和烦恼,因此,她向该车的经销商提出了退车或换车的要求。经销商以奔驰汽车在中国还没有二手车经营业务为由,只同意调换,不同意退车,并且答应将这辆S600车折价为75万元调换。王女士不能接受经销商75万元的折价,考虑到对方没有二手车业务的难处,最后她以95万元的出让价自行与他方达成了一致意见。
但是王女士认为,由此带来的损失(该车由190万元贬值为95万元)理应由经销商给予承担,此外,由于本车保修期内就故障不断,她要求经销商将整车的保修期延长一年。
旧车没好 新车又坏
王女士告诉记者,今年4月初,经销商在以上问题没有给出最终解决之前,该公司谢经理表示:公司愿意将一辆原价128万元的S350试驾车以98万元的价格出让给她,并向其保证这辆S350试驾车没有任何剐蹭。王女士最终还是相信了谢经理,并以98万元的价格购买了第二辆奔驰。
然而,令王女士万万没有想到是的,当她开着这辆S350试驾车去做保养时,却被维修店的专业技师告知:该车存在后喷漆现象。在与销售商对质时,对方不承认,但在大量的证据面前,经销商还是承认了后喷漆的事实。“在你提车之前,我们确实喷过漆,喷漆是因为在试驾的过程中有过轻微的剐碰,留下了痕迹,为了美观我们才做了喷漆处理。”该车销售经理林先生告诉王女士。林经理还表示,此前谢经理的确不知道后喷漆之事。而王女士则认为,该车如果只是划痕,根本没必要打那么厚的腻子,而且不管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后喷漆,经销商都有义务在她购车时如实告知。因此,她觉得经销商的行为已经购成了欺诈,要求对方双倍赔偿自己的损失。
两个法律关系要分清
对此,宏泰律师事务所的吕律师认为,王女士买奔驰的事情实际上反映了两个合同法律关系,也产生了两起纠纷,不能视为一体。首先,她第一次在北京中星创业公司购买奔驰S600时已经与该公司形成了买卖合同关系,但标的奔驰S600交付王女士之后出现了多种故障,而且故障频出,可以认定为标的存在瑕疵,或者说标的物质量存在缺陷,依照《合同法》和《产品质量法》的规定,王女士可以向该经销商主张退车或者换车,同时要求赔偿合理的维修费用。
其次,今年4月初,王女士以98万元的价格在经销商处又购买了一辆奔驰S350试驾车,与经销商也形成了合同关系。之后,因为存在剐碰、重喷漆的问题双方产生纠纷。经销商没有告知王女士这一事实,确实侵犯了王女士的知情权,应当为这一过错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是完全认定经销商在这一买卖合同中欺诈消费者有些牵强。王女士可以要求该经销商更换重喷漆的部件或者给予经济补偿,但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欺诈为由要求双倍赔偿,很难得到法院的支持,因为像重喷漆这样的瑕疵还不足以影响汽车质量的实质。
最新进展:
经销商愿意赔偿车主不能接受
目前,据王女士讲,S350试驾车的经销商愿意拿出5万元给自己作为补偿,并承诺将重喷漆的部位更换新件。但王女士还是不能接受。记者试图联络该车的经销商,但始终没有找到了解此事的相关人士。(白异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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