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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3月23日,进军汽车业不到两年的奥克斯集团公司突然宣布退出车市。之后,由于该车质量及“善后”工作不到位等问题,曾引发了上百位奥克斯车主集体投诉奥克斯事件,不少消费者直接将奥克斯集团告上了法庭。一年多的时间过去了,奥克斯事件到底怎样了,近日本报从代理此案的律师蒋苏华那里了解到:目前,全国奥克斯车主至今仍无一人拿到任何赔偿,车主陷入了胜了官司输了钱的尴尬境地。
经销商玩失踪官司虽胜犹败
2004年6月,北京消费者王志忠在北京熠龙伟业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熠龙伟业)购买了一辆价值7.08万元的奥克斯汽车,并与之签订了销售合同。在接车及办理完登记证和行驶证后,王志忠发现该车的品牌型号换成了黑豹SM6491—ME,而并非他想购买的奥克斯汽车,且该车的所有手续也都是沈阳富桑黑豹有限公司的。他认为,熠龙伟业交付的车辆与合同约定不符,构成了欺诈。2005年8月,王志忠一纸诉状将熠龙伟业告上法庭。
法院经审理确认,国家并未允许沈阳奥克斯生产汽车产品,对国家未批准生产的汽车产品,无法流通、不能合法登记,所以销售合同无效。今年5月15日,法院对该案的判决结果是:王志忠将车还给该车的经销商熠龙伟业,后者返还其购车款并赔偿1.92万元的损失。
然而,今天的王志忠却再也没有刚拿到判决书时的喜悦。因为该车的经销商熠龙伟业早已是人去楼空,王志忠至今也未得到对方的任何赔偿。
据律师说,像王志忠这种情况,虽然法官建议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前提条件是“要求王志忠向法院提供被告的财产线索”。对此,王志忠无法提供,他说,“咱一普通老百姓,哪有能力提供汽车经销商的财产线索,何况这家公司早已找不着人了。”
不同的诉讼模式可导致不同的判决结果
据记者了解,目前除了北京还有数十位车主状告奥克斯的案子在审理当中之外,大连、南京两地的奥克斯车主也在等待当地法院的判决结果。值得关注的是,大连、南京两市的诉讼模式与北京市的“合同纷纷”之诉各不相同,而不同的诉讼模式将可能导致完全不同的判决结果。
南京市代理此案的蒋苏华律师告诉记者,鉴于北京奥克斯车主“赢了官司却输了钱,虽胜犹败”的情况,他们已经调整了思路,正以“消费者权益纠纷”为由状告奥克斯“非法生产、非法宣传、非法销售”欺骗消费者,要求其退车并承担双倍赔偿的责任。目前此案已经开过一次庭。
对于这个案子,大连市车主则是以“产品责任纠纷”为由,将沈阳奥克斯、宁波奥克斯、奥克斯集团、沈阳富桑黑豹一起告上法庭。据相关律师介绍,这是一种侵权之诉,其基本思路是车辆系没有生产资质的沈阳奥克斯生产,所以车辆质量肯定存在缺陷,要求四家被告退车并赔偿相应损失。目前,此案虽已开庭完毕,但判决结果仍未出来。
■律师提示:
购车首先要了解厂家资质
蒋苏华律师认为,奥克斯汽车的退市引发了很多问题。而对于对消费者而言,此案有两大警示之处:
1.购买大件物品,如汽车等,一定不要被厂家的广告宣传冲昏了头脑,购买前要注意生产者的生产资质、在业内的一贯信誉以及实力等。2.消费者和汽车厂商一旦发生纠纷,在选择诉讼方案时,一定要在诉前设计出切实可行并有实际意义的诉讼方案。因为,不同的诉讼方案,其适用法律完全不同,法院也必然会据此作出不同的判决,北京奥克斯车主王志忠虽然胜了官司,却没办法得到赔偿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白异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