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公安部交管局获悉,自7月底开展的9省市预防特大交通事故专项行动初见成效,交通事故预防工作整体推进,事故明显下降。
据统计,7月1日至7月31日,福建、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9省(区、市)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减少4626起,下降29.4%;死亡人数减少456人,下降16.3%;受伤人数减少4495人,下降24.6%;直接财产损失减少0.3亿元,下降56.1%。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加大重点地区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工作力度,自7月1日开始,公安部在福建、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9省(区、市)开展了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行动。
9省(区、市)公安机关按照公安部的统一部署,整治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开展了以车辆超速、客车超员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为重点的秩序整治,采取固定测速与流动测速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对超速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9省(区、市)共设立96处省际交通安全检查服务站,对9座以上客运车辆逐车检查,仅7月份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73.1万起,其中超速25.2万起,客车超员7.4万起,疲劳驾驶5614起,初步形成了严管氛围。
9省(区、市)公安机关主动联合交通、安监等部门,切实加强客运企业安全监管,加强了客运车辆源头管理。9省(区、市)公安机关向客运企业下发整改通知书数千份,禁止交通违法记满12分的驾驶人从事客运,调整三级以下山区公路夜间客运班线274条。湖北、福建两省还召开了省内外客运企业参加的高速公路客运安全会议,督促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
各地公安机关及时将前期危险路段排查情况向政府汇报,通过政府协调相关部门推动了危险路段治理,仅7月份就完成危险路段治理1800余处。
公安部在湖北武汉设立了指挥部,建立了9省(区、市)客车超员违法情况通报督办制度,加大了督促检查力度。指挥部及时向各省通报超员20%以上的客车信息,督促车籍所在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会同交通、安监部门对车辆所属企业进行整改。湖北、湖南、广东在京珠高速公路省际交界处建立了客运车辆检查、事故预防协作、勤务互补、信息通报等合作机制;湖北省交警总队向周边12个总队发出倡议,完善严查客车超员、调整客运班次、严防疲劳驾驶、实施警务联勤、信息交流等五项机制,确保了专项行动的顺利开展。(朱丽霞)